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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情况公示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2021-07-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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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规定,对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见下表)。

    附件:2021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

  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7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92-3221236,3221220。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fq.hebi.gov.cn/sdxq/508400/508415/381698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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